嘉市 女骑士台风天被树砸 国赔40万
去年小犬台风袭台,女骑士被路树砸伤,嘉义地方法院判国赔40万余元。(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小犬台风袭台,沈姓女子骑机车途经台18线高铁大道太保市段,被断裂的路树砸中,连人带车摔倒,造成头、脸、眼、口腔及手部受伤骨折,她向负责道路维护的交通部公路局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提出国家赔偿,嘉义地院判国赔40万余元。可上诉。
沈女提诉主张,2023年10月4日小犬台风袭台,嘉义县市未达停止上班上课标准,当日晚上8时48分许,她骑普通重型机车行经高铁大道(嘉义县太保市台18线4公里北侧向机慢车道),遭突然断裂的路树砸到,机车损坏。
沈女有头部外伤、颜面骨骨折、左眼睑及眼周围区域撕裂伤、右侧手部开放性伤口、口腔开放性伤口等伤势。
沈女认为,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负责此路段养护,但在小犬台风发布陆上警报前,未修剪此路段路树,致路树被风吹倒,加上此路段路灯没有照明设备,视线不佳,足见未尽及时养护之责,且直到今年6月间,此路段的路灯照明均未改善。
沈女对医疗费、修理机车、工作损失、精神抚慰金、后续伤口除疤及牙齿根管治疗等费用,请求12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
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否认有疏失,辩称均依交通部公路局公路养护手册的养路巡查规定,由包商每周1次日间经常巡查,也委由厂商例行性修剪路树,该局水上工务段去年10月4日上午特别巡查,路树并无树枝断裂、倾斜或阻挡视线等迹象。
该分局获报此事故后,1小时内排除障碍,已积极、及时采取有效维安措施,并无管理维护缺失。
法官审理,当天的风速风力不致于摧折树干,研判是路树树干腐蚀而倒塌,管理有欠缺,判决交通部公路局云嘉南区养护工程分局国赔40万4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