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運用侵犯隱私惹疑慮 衛福部:退出權8月上路

立委王正旭今举办「卫生福利资料治理立法方向公听会」,卫福部表示,对于健保资料运用部分,目前已完成「退出权」规画,预计于今年8月12日上路实施。本报资料照片

国内不少学术研究使用健保资料库数据进行分析,但民国111年遭宪法法庭宣告部分违宪,需在3年内修正。卫福部于去年3月预告「卫生福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内容不仅健保资料库,包含国健署癌症登记及与社会安全网相关卫福资料都会纳入,但后续修正为「全民健康保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仅针对健保资料运用立法。卫福部表示,相关草案正在审议,但其中退出权将于今年8月先行上路。

立委王正旭今天举办「卫生福利资料治理立法方向公听会」,期待多元、深入讨论卫生福利资料治理的立法结构方向,公听会共有六大内容包括「规范范围」、「监督机制」、「主体权利」、「利用模式」、「课责机制」及「回馈机制」。

参与公听会的卫福部社保司代理司长陈真慧说,健保资料目的外利用用途,为学术研究及政府机关执行法定职务,但宪判其欠缺个资保护的独立机制,包括组织上、程序上的监督防护机制,与欠缺当事人请求停止的规定,要求应于3年内修正法律或另定专法,以建立管理机制及研订退出机制。

陈真慧指出,行政院于4月10日召开继续审议「全民健康保险资料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该法条共25条,第1至7条为立法目的、咨议会任务与组成等;第8至14条为申请目的限制、回馈机制等;第15至18条关于退出权;第19至25条为禁止行为的处罚等。

健保资料目的外利用的退出权法条,备受外界关心。陈真慧说,草案制定公开哪些资料会提供目的外利用、当事人如何请求停止利用等;法条也将明定例外不许停止利用情形,包括依户籍法、统计法、精神卫生法等其他法律,应请求主管机关或保险人有提供的义务,及为维护国家安全,为免除人民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

陈真慧表示,健保署目前已就退出权完成规画,预计于今年8月12日起实施退出机制。健保署指出,草案规范异动频率为每年2次,民众可以自选退出资料,包括费用申报、检验检查、医学影像等,流程为民众提出申请,透过获得纸本或数位同意后,次月收载于仓储及系统排除,并定期评估退出资料对资料代表性的冲击,兼顾资讯透明、有效监督,以及学研深化、资料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