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支消费个资 财政部一手掌握 挨轰侵犯隐私

财政部预告修正法规,明定税捐机关可以向电支业者搜集个资,挨轰侵犯隐私,图为民众使用电子支付购买饮料。(LINE Pay提供)

财政部近期预告修正《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税捐稽征机关与海关身分资料及必要交易纪录管理办法》,明定税捐机关可以向电支业者搜集个资,即使用街口欧付宝等电子支付半年逾48万以上的消费者,其电话身分证字号帐号等资料全会上传到税捐机关,不过,这项预告一公布,随即引发许多网友狂轰,直批「违反个资法」、「侵犯隐私」!

金管会最新统计,今年3月台湾电子支付的使用人数,已逾1281万,若以全台2357万人口换算,表示有超过一半的台湾人都有使用电子支付。

鉴于新型态消费支付模式兴起,财政部拟修正《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税捐稽征机关与海关身分资料及必要交易纪录管理办法》,全案正在预告中。不过,预告一贴上官网,就引发众多网友大肆挞代。

网友指出「付费方还要提供个人资料,这已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敢通过这法条,就等着被全民提告侵犯个资,赔天价赔偿金吧!」网友QQ则说「这侵犯隐私了吧,现又不是白色恐怖时代。」网友「不自由吾宁死直言「这是让大家回到用现金的时代吗?」但也有网友指出「一堆淘宝转卖厨(家)生气气,人头帐号要被查出来。」

相关修正案较具争议内容是第3条,电子支付机构就其经营代理收付实质交易款项业务,应提供税捐稽征机关与海关确认使用者及特约机构身分程序所得资料的范围。以及第4条电子支付机构就其经营代理收付实质交易款项业务,应提供使用者与特约机构必要交易纪录给税捐稽征机关及海关。

也就是使用电子支付购物、购买APP等,每半年消费金额逾48万元,消费者姓名、身分证字号、付款帐号、币别、金额、时间、电话等资料,会由特约机构上传给税捐单位及海关。

对于草案引发外界质疑,财政部官员表示,现在预告期间,对于外界意见都会审慎评估。官员说明,修改这项办法,要求电子支付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是因网路和新兴科技交易日益盛行,为避免新兴交易方式成为避税管道外,新制也是依照金管会近期推动,并经立法院三读通过的《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授权要修的子法规。

官员指出,税捐机构原本就可搜集资料,依据《税捐稽征法》规范,稽征机关与财政部的指定调查人员,若是以「课税」为目的,可以向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进行调查或请其提供资料,且稽征机关所搜集个资是「有保护义务」不可外泄;同时,若是半年内消费在48万内,也仅有名字与累积金额会被上传。

官员强调,税捐机关不会「任意」向电支机构搜集资料,除非有重大逃漏税嫌疑,且局限金流方面,对于消费者购买什么物品,电支机构亦无法提供。官员强调,新制是「合法」也符合「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