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抗告成功 柯文哲交保撤销

涉京华城案的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交保重获自由才5天,北检抗告成功,台湾高等法院12日撤销交保,发回北院更裁。(本报资料照片)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重获自由才5天,检方提抗告成功,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证人还没问完,仍有串证之虞,12日撤销柯与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一审交保裁定,发回更裁。北院承审合议庭定15日上午10点开庭,命柯及应当天上午9点必须先到北院法警室报到,讯问后2人是否仍获交保,还是重新被羁押回笼,成为全国民众关注焦点。

对比陈怡君案 白批高院搞双标

民众党发出3点声明,批评高院对柯案与民进党北市议员陈怡君贪污案的处理方式出现巨大落差,令人难以接受。民众党表示,对比高院在陈怡君贪污案中,合议庭自行撤销羁押、准以100万元交保,理由明确要求必须有具体勾串事实,才符合法定羁押原因,且检察官起诉即代表证据已搜集完成,法院没有「接力补强有罪证据」的义务,否则不仅违反武器平等原则,更压缩无罪推定的审判空间。如今柯文哲案却采取不同标准,实难接受。

民众党指出,北院裁定交保时已清楚揭示,本案重要证人均已完成交互诘问,并强调羁押是侵害人权的手段,「不得仅为防杜勾串证人等缘由,遽认凡有其他证人尚未到庭进行交互诘问者,即有串证之虞,否则将有违《宪法》保障被告之对质诘问权,亦不符合比例原则。」高院却未考量案件已历经超过8个月审理,检方声请的重要证人均已出庭,却仍以「无法排除湮灭证据或勾串之虞」为由撤销交保,不仅严重侵害人权,也违反羁押最后手段性。

蓝委吴宗宪指出,检方已把柯文哲押了1年,怎么可以把没查明的不利益归咎于柯文哲。这样以后检察官要长期押人,都不要查案就好?另对于不得接触证人的说明本来就不够明确,但即便如此,若北院重审,也不该构成羁押的理由。

蓝指不得接触证人 说明不明确

柯妈何瑞英昨哽咽说,她年事已高,无法再承受过多压力,赖清德是总统,「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人没做的事却一直被诬赖,神明会责罚。」

因京华城案被关押1年的柯文哲、应晓薇,9月5日获北院承审合议庭认为,重要证人已诘问完毕,分别裁定7000万、3000万元交保,配戴电子脚环及个案手机进行科技监控,当天应晓薇办保后获释;柯文哲8日才办妥交保,但北检9日即提起抗告。

高院由审判长迟中慧、陪席法官陈昭筠、受命法官黎惠萍组合议庭,12日审结后认为,依北院审理计划书记载,柯文哲、应晓薇等人,还未以共同被告身分进行证人交互诘问,还有黄珊珊等多位证人未诘问完;关于柯文哲灭证、串证可能性是否降低、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判断,北院裁定也没有说明,何以只有限于涉犯京华城案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部分,而不及于柯涉犯政治献金案关于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合议庭指出,北院7月21日裁定时,以有部分证人尚待传唤到庭,无法排除灭证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为由,裁定2人延长羁押,却又在1个月后,在尚有诸多证人未交互诘问情形下,认定2人有灭证、串证的可行性与可能性已大幅降低,北院的交保裁定有前后矛盾及理由欠备的不当。

全接纳北检 合宪妥适性遭质疑

合议庭表示,北院裁定停押并分别命柯、应「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的行为」,但本案事证繁杂,检察官起诉被告虽仅11人,但侦查中所列同案被告,甚至曾传唤、列于起诉书中,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已传唤,或尚待交互诘问的证人均繁多,原裁定内容只有泛指同案被告、证人,有范围未明的疑虑,实有再予详加界定,以便柯文哲、应晓薇明确知悉为宜的必要。

法界人士指出,高院撤销交保理由可发现,完全接纳北检抗告理由,北院交保理由则被高院狠狠修理、批评。但北院合议庭裁定柯、应2人交保理由,楬橥《宪法》对人身自由及对质诘问权的保障及比例原则,但高院撤销2人交保裁定却未对此说明,让人质疑高院撤销裁定的合宪妥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