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呛柯文哲「解释清楚小沈1500」 媒体人傻眼!AI神回破盲点
▲北院重开羁押庭,柯文哲到庭。(图/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周亭玮/综合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被裁定7000万元交保,其妻子陈佩琪一早到银行解除定存,已赴北院办保。回顾在羁押庭上,检方呛柯若有担当,就该解释「小沈1500」为何。然而,这番话令媒体人朱凯翔不以为然,惊呼「要被告自己讲?」
朱凯翔在粉专「不演了新闻台」发文提到,在羁押庭上,检察官指柯文哲有高度串供可能,并要柯文哲扪心自问,「如果是2014年的柯文哲,看到这些证据是否会说有贪污?」
不仅如此,检方还呛柯文哲,若有担当,应解释清楚「小沈1500」,而不是反过来说政治迫害。一番话让朱凯翔不禁疑惑,直言「所以检方还不清楚,要被告自己讲?」
对此,就有网友向AI求问,得到的结论是「违法」,上面提到「自证有罪」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得是一个人被强迫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有罪,这与「无罪推定」原则相违背,「自证有罪」的重点在于「被强迫」;换言之,一个人不能因为害怕受到刑罚或其他压力,而被迫承认自己犯了罪,故「自证有罪」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个人的基本人权,也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在任何司法程序中,都应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而网友们也纷纷回应,「所以台湾法律的无罪推定,是因人而异的」、「现在是要被告自证己罪吗?」「检方这是...聊到自爆了」、「真的好好笑喔」、「侵占和背信就够用了,北检太拿枷,反而顾人怨」、「另类的钓鱼吗」、「只能说检调把司法当政治玩吧」。
.未经判决确定,应视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