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查蓬萊島雜誌舊案 糾正行政院促國安局改進

监查蓬莱岛杂志旧案,纠正行政院促国安局改进。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监察委员高涌诚、林郁容今天表示,1984年蓬莱岛杂志诉讼案期间,调查局等机关布建线民搜集蓬莱岛杂志社动态资料,并对于蓬莱岛杂志社及相关人员进行监听等作为,违反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侵犯人民受宪法保障之权利,纠正行政院,并函请行政院及国家安全局检讨改进。

蓬莱岛案是发生在1984年,冯沪祥因蓬莱岛杂志社所刊登的相关文章指摘其著作「以翻译代替著作」、在台大哲学系事件「充当国民党的打手」等,故对蓬莱岛杂志社相关人员黄天福、李逸洋、陈水扁等人提起诽谤自诉,后3人各遭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确定。监委高涌诚、林郁容对当年调查局等行政机关作为有疑,主动发起调查,今天公布调查结果。

查案监委指出,有关蓬莱岛杂志诉讼案,调查局自1984年5月29日至1987年8月21日间布建数名线民搜集蓬莱岛杂志社动态资料,并自1984年9月20日至1985年7月10日间对于蓬莱岛杂志社及相关人员进行监听,将该杂志社内相关情报定期上报。又警总曾于1984年10月17日举行「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暨现存问题座谈会」并列明国安局与警总职责包含「建议在适当时机对违法言论当事人依法追诉、严惩不法、以昭炯戒」之任务,党政不分之情形可见一斑。

查案监委表示,1984年12月17日调查局第三处曾呈报蓬莱岛周刊诽谤案调查专报,并依会议中主席裁示各情治单位分办之事项予以列述,再分别函颁各情治单位,依指示事项续办回复。这是威权统治当局为控管政治言论,以达巩固威权统治目的之作为,已违反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侵犯人民受宪法保障之权利,显有未当。

查案监委指出,威权时期政治档案的清查、处理与公开,是落实转型正义的前提要件,有关蓬莱岛杂志诉讼案,调查局当时在蓬莱岛杂志社内布建线民搜集资料,并执行监听相关人员等任务,监院向调查局调阅该案相关档卷资料,调查局却消极以对,显然目前有关档案仍有部分缺漏。如查无相关档案,亦应追究相关主管人员档案管理不周及移交、监交不实之责,促使主管机关解密及公布政治档案,期以完整回复历史真相及促进社会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