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长亲赴高港视导「宝瓶星」货轮海难应变 要求严格监管次标准船

▲交通部陈世凯(中)与航港局局长叶协隆(右)讨论后续处置作业。(图/航港局提供)

记者张佩芬/台北报导

圣克里斯多福籍「宝瓶星」货轮于昨(4)晚在弥陀西南外海4.3海浬处发生机舱进水,且船员弃船情事,交通部航港局接获通报后,除随即启动海难应变机制,并依标准程序向运安会及交通部通报。交通部陈世凯部长于今日中午于航政司韩振华司长陪同下立即南下高雄港了解本案海难应变情形,听取航港局海难应处报告。

陈部长除肯定该局南部航务中心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拖救开口合约,迅速由打捞公司完成带缆及关闭油阀之应变效率外,更严正要求各单位务必落实后续处置,绝不容许任何危害我国海域安全之风险。

目前案船已离开我国领海水域,我国已善尽沿岸国海难应变义务,惟基于维护海洋环境原则,陈部长请航港局仍持续严格督导船东负起责任,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全力落实防污措施,严防油料外泄,并加速后续船体处置进度。

▲宝瓶星号已成功拖带,脱离险境。(图/航港局提供)

航港局于报告中指出,该局接获通报后除随即通报海巡署南部分署指派PP-10093紧急赶往现场救援,已将船上9名船员全数安全接驳返回台南海巡基地外,并立即联系紧急拖救开口合约厂商亚洲打捞公司前往拖救,同时掌握案船相关资讯,已于今日上午7时25分成功带缆,并确认将案船油阀关闭。

经查案船为总吨位1140之油轮,为空载状态,并无重油,仅余15吨柴油。经该局于上午9时邀集海巡署、海保署、港务公司、船务代理及亚洲打捞公司召开紧急应变会议,获致结论考量案船已进水倾斜,不宜拖带进港,请亚洲打捞公司拖救船舶持续将案船拖带至安全水域,预计拖带位置为距鹅銮鼻西方38海浬处,已属公海范围,并要求船方于下午二时前提出处置方案,善尽船籍国及船舶所有人责任,航港局将持续关注案船动态。

陈部长指出,进入台风季节,航港局与港务公司必须保持高度警戒。航港局务必确实执行「海上台风警报发布前一日,发布近岸12浬海上警戒区」政策,这是安全底线,不容打折。

针对可能滞留或形成风险的船舶,航港局要第一时间整合海巡署、海保署、港务公司及地方政府等跨单位力量,依法通知、依法驱离、依法处置,绝不容许任何侥幸心态。经航港局掌握的船舶动态资讯,案船经常在西部海域往返活动,陈部长指示该局应有效掌握该类经常滞留船舶数量,并检讨目前将滞留船舶资料提供海巡单位驱离参考的筛选准则,应加严管理,增加该等船舶滞留成本,减少滞留情形。

陈部长也要求,针对船况不佳、保险不足、应变能力不足的船舶,航港局要加强检查与管理。次标准船不能放任,船东责任不能模糊,代理与业者也不能只把船带进来,出事就找不到人。航港局应持续落实进港船舶保险审查及港口国管制检查,强化源头管理。

航港局表示,自114年10月15日起加严进港船舶保险审查,要求所有进港船舶投保之船东责任险,均须向具BBB国际信评保险公司投保始得进港;另自114年2月起,针对蒙古、狮子山等黑五旗船舶加强港口国管制,截至115年5月底止,过去一年与113年实施强化检查措施前一年相比,黑五旗进港船舶数已降低约68%,显示强化管理已有成效。

航港局将遵照陈部长指示严格审查进入我国国际商港船舶船东责任险投保状况,并持续加强黑五旗等船籍国次标准船港口国管制检查,同时协调海巡署针对滞留我国周边海域船舶加强驱离,并落实新修正船舶法要求领海船舶正常开启AIS规定,以共同维护我国海域安全及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