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修正后未达预期 全教总指学校像法院在办案:不堪其扰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召开记者会,指《教师法》修正4年以来,并未加快不适任教师的处理。(林志成摄)

《教师法》2019年6月大幅修正,不过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今天表示,新法上路4年以来,关于不适任教师,不但没有加快处理速度,反而造成学校像法院在办案,为处理名目繁多的各种校园事件,要花很多时间及心力,也出现不少滥诉案例,学校不堪其扰。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表示,《教师法》修正后,教育部针对不同态样的不适任教师处理流程做了巨细靡遗的规范,近来他们不断接获来自校长、老师的反映,指新法未能符合预期,现在学校现场像法院一样在办理各式案件,花费大量时间及心力,大家都很累。

侯俊良举例,学生间的冲突既有严重的霸凌行为,也有一般学生的纠纷,过往遇到学生间的轻微冲突,老师与学校相关同仁只要知悉,大多能即时透过辅导加以化解。

但依照新措施,学校反而要投入更多的资源与时间处理,甚至出现冲突学生已然和好,双方家长依旧怒气未消的情况,维护儿权固然重要,但学校不是法院,如何处置较能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同样值得深思。

侯俊良进一步说, 至于所谓的不适任教师,《教师法》明定之态样繁多,情节严重如涉及性平与严重体罚者,自应依法调查惩处,但也不乏情节轻微、却出现家长反复投诉、老师动辄得咎的状况。

桃园市教师会理事长陈俊裕指出,新法上路以来,老师动辄得咎,教育人员在教学现场中总是被期待有教无类,但遇到棘手个案却无有效的处理机制与支持系统,例如学生违规情节重大,学校经相关程序可交由学生监护权人带回管教,但由于法令并未强制监护人配合,家长不配合学校亦无罚则,如家长不愿配合,学校也无能为力。

立法委员范云表示,目前的校园事件处理机制的确有多轨并行、繁琐复杂等问题,比如霸凌、体罚和不当管教通报时难以判定,若是同时启动多轨调查和审议又会叠床架屋。

对于《教师法》新法上路以来出现的问题,全教总对立法院与教育部提出三点建议:一、修法应有整体思维,不应因个案而修法; 二、当学校的后盾,建构真正的教师支持系统; 三、落实亲师合作,赋予家长管教责任与义务。

教育部回应,师对生之霸凌与体罚行为处理机制不同,确实容易多轨并行,为完善不适任教师处理机制,已多次召开「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研修讨论会议,后续将配合校园霸凌防治准则修正,将「师对生」校园霸凌事件调查机制纳入解聘办法中办理,避免造成重复调查之问题。

另为避免耗费行政资源及加速处理流程,教育部说,2020年6月28日公布施行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明定校事会议对于教师涉有公立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第6条所定教师惩处之情形,且情节明显未达应依教师法予以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之程度者,得决议无须组调查小组,而由学校直接派员调查。

为健全教师咨商辅导体系,教育部已设立「教育部教师咨商辅导支持中心」,提供教师专业及保密的咨商辅导支持服务,补助金额也自2024年度起提高10倍,到达6000万元,以落实教师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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