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記點調整 學者:微罪定義不應用罰鍰

政院提修法调整交通违规记点及检举措施。今天1场座谈会中,多名学者认为可用暂缓执行或缓冲期方式因应职业驾驶需求,但不应取消记点制度,微罪定义也不该用罚锾金额决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行政院提修法调整交通违规记点及检举措施。今天1场座谈会中,多名学者认为可用暂缓执行或缓冲期方式因应职业驾驶需求,但不应取消记点制度,微罪定义也不该用罚锾金额决定。

行政院会日前通过相关修法,调整交通违规记点及检举措施,10类最高罚锾新台币1200元以下的轻微违规将不开放民众检举,包含骑机车手持行动电话通话、倒车未显示灯光或不注意行人等。

台北市交通安全促进会、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会今天举行「违规记点制度何去何从」座谈会,与会学者认为不应该取消记点检举制度。

淡江大学运输管理学系教授张胜雄直言,他认为废除迳行举发并不适当,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压力,宽严不一,因此直接禁止并不适当,但是微罪不检举在有前提下是可以讨论的。

国防大学运筹管理学系教授王中允认为,民众检举不记点没有道理,因为检举是在补足见警率不足的问题,很多违规行为以为违规一下没有问题,但后果都很大,若朝向不记点或微罪不罚的方向修法,将会往成为行人地狱方向前进。

对于微罪定义,学者也认为应该要调整。张胜雄举例,不礼让行人处1200元到6000元罚锾,记3点,超速却只罚1200元到2400元,记1点。

淡江大学运输管理学系教授陈菀蕙指出,微罪定义不应该以罚锾1200元为基准,因为有些行为罚锾很低,但却会造成严重死伤。

王中允指出,微罪项目不见得是微罪,像是骑机车拿手机是属于1200元以下的微罪项目,但若单手骑车出意外就容易翻车,不是驾驶人摔死就是撞死人,这样的状况根本不是微罪。

王中允并说:「像是逆向停车代表驾驶有逆向行驶,这部分怎么会是微罪?」

不过,与会学者赞成可以因应道路环境进行适度调整,张胜雄表示,以目前最有争议的临时停车来说,交通部可以设定改善停车空间的时间表,要求地方政府执行改善,且应该跨部会一起来处理。

交通大学运输与物流管理学系教授张新立表示,政府不能看到其他国家怎么做就跟着模仿,因为台湾没有一样的条件,建议应该要想一套符合国情需要的方法,且不只政府有责任,民众与企业也有责任。(编辑:管中维)11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