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贸易壁垒 无须到WTO
(图/中新社)
中国大陆宣布对台贸易壁垒调查结果,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回应指出,该调查有四大不合理,认为此作为属国际间认定经济胁迫,呼吁停止片面政治操弄,双方应依WTO机制启动协商解决。
然而,事实却非如此,中国大陆与台湾分别在2001年12月与2002年1月加入WTO成为会员,依WTO「最惠国待遇原则」,两岸应对任何国家或经济体的贸易措施,必须立即且无条件适用于所有会员,不得对会员有较不利之歧视性待遇。
大陆依照WTO规定,对其他会员,包括台湾在内,采取了「最惠国待遇原则」,没有任何歧视。然而,台湾当时虽然也对中国大陆开放许多产品进口,但还是对大陆单独采取限制性措施;截至目前为止,台湾仍不准许大陆产品输入项目达2460项,其中农产品1066项,工业产品1394项。
两岸同为WTO会员,台湾已经开放全世界的产品进口,包括苹果、樱桃、奇异果等农产品,却单独限制大陆2460项产品进口,明显违反WTO「最惠国待遇原则」,对大陆产品设置了「贸易壁垒」。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容易解决,只要台湾主动宣布对同为WTO会员的中国大陆,比照其他会员,采取同等的「最惠国待遇」,也就是台湾怎么对其他WTO会员,就怎么对待中国大陆,不要有歧视性待遇,问题就解决了,完全操之在民进党政府手中,根本不用到WTO协商。
过去民进党政府遇到相关问题时,如水果被检出有虫,因应方式都是喊话到WTO控告!但这是可以透过两岸协商解决的问题,却被政治化操作上纲到WTO,导致问题根本无法处理,台湾企业因而受害。
针对此次贸易壁垒调查,大陆中止原本列入ECFA免关税优惠的12项石化产品,包括丙烯、丁二烯等,这些产品有9项法定税率2%、2项6.5%、1项10%。在恢复关税后,这些产品的投资经营将会出现极大压力,如果厂商自行吸收关税成本,在当前国际经济大环境不佳、利润有时不到5%的情况下,自行吸收很可能赔本经营,难以长期走下去。
反过来说,如果转嫁给买方、消费者,在售价增高的情况下,购买者很可能改向免税的地区如日本、韩国购买,导致对台湾的订单减少。
许多台湾企业到东南亚投资,就是为了享有零关税与通关便捷优惠,他们原先深怕两岸关系紧张,在台湾生产出口大陆要征收高关税,现在真的发生了,只有被迫出走。而这些产业出走后,对台湾经济、就业、税收、投资都会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总之根据WTO规范,大陆对台进行贸易壁垒调查是师出有名,我方应依WTO规则给予大陆同等待遇才是,如果只会政治性操作,不思解决之方,受害的将是更多中小企业与农渔民,许多企业甚至会被迫出走,台湾经济将很难永续发展。
(作者为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