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尸还魂杀博士生 孙国晃逃过死刑

7年前因性侵判刑定谳的孙国晃,为逃避入狱,以借尸还魂手法诱杀博士生历审4度判死,最高法院3度发回,高雄分院昨更三审宣判,以孙国晃已经认罪,并向家属道歉,愿负赔偿责任,有教化迁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首度逃过死刑。全案可上诉。

人在屏东被害人父亲未接电话,仅透过律师陈意青转达16字,「全民模范社会乱源犯罪天堂司法保护」。

陈意青解释,张爸爸反讽现行司法制度都在保护被告人权,但被害人的人权又在哪里?「张爸爸要上诉,希望法官判孙国晃死刑。」

孙国晃2010年10月因性侵少女被判刑8年半定谳,却一心逃避服刑,于是上网搜寻「引火自焚」等资料,同年11月约出在网路认识的张姓博士生,将人勒昏后载到高雄林园山区纵火焚尸营造畏罪自焚假象,但遭检警识破落网,历审均将孙判死。

最高法院前年底将全案发回,认为更二审以孙男逃避教化且无悔意判处死刑,却未叙明孙男为何构成两公约所指「最严重之罪」,且被告在审理期间已认罪,并向家属道歉,显然判死理由未完备,调查也未详尽。

更三审认定,孙已认罪,坦承故意杀人犯行,犯后态度已经改变。虽然孙迄今未赔偿家属金钱,但民事判决已获赔千万余元,孙并未争执,且于更三审时表示,「将来若有机会返回社会工作,必会努力赔偿民事判决所定款项,以抚慰家属」,可见他不是没有悔意,也愿补偿

对于孙现因妨害性自主服刑,在监期间接受强制治疗及教育辅导,依监所纪录认为他主动、合作与投入课程,已堪认定他确有接受教化而改变过去思惟作法,进而有改过迁善的可能性,将他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