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女廁竟有「全裸男」等候撲上欲性侵 法官判3年6月:造成恐慌

蔡姓男子在捷运站随机性侵,先将自己衣物脱光,全裸躲在女厕等女子如厕上钩,不过,下手作案时不敌被害人顽强反抗,性侵未果,两方都受伤,蔡依强制性交未遂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判蔡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诉。

检察官指控,蔡2022年6月7日清晨5时37分许刷卡进入台北小巨蛋捷运车站,5时38分进入捷运站内的女厕所,躲藏在其中1个厕间,蔡为求犯案的「效率」,先褪去全身衣物,以全裸方式伺机等待被害人的出现。

当天6时47分,1名搭捷的女乘客进入蔡躲藏的隔壁厕间,蔡站在马桶上面,以头部跨越隔板偷窥被害人上厕所,被害人当场发现大声呼救,蔡随即翻越隔板进入被害人使用的厕间,以全裸身体将她扑倒在地。

检方起诉说,蔡「跃入」犯罪现场后,以左手摀住对方的嘴巴,试图以右手手指强行侵入被害人的阴道,不过,被害人奋力抵抗,混乱中,被害人遭受头部挫伤、脸部擦挫伤、双大腿内侧也挫伤,另有下腹部、臀部不等的伤害。

小巨蛋捷运站陆姓站长闻声开锁查看,并联络捷运保全人员将蔡移送法办,松山分局侦办将蔡移送地检署,检察官起诉蔡。

法官认为,蔡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为满足性欲,竟潜藏于捷运站女厕,于清晨出入人员较少的时段随机择取犯案对象,已造成社会大众恐慌,行为可议。

判决指出,蔡的犯案手段为偷窥女子如厕后,以全裸方式侵入他人的厕间,对被害人造成难以预见及想像的重大心理冲击及恐惧,还造成被害人多处受伤,犯罪所生危害甚钜,量刑实不宜过轻。

法官唐玥考量蔡曾因强制猥亵罪判刑1年确定、因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2月确定,依强制性交未遂罪重判蔡有期徒刑3年6月。

捷运台北小巨蛋站。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