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券商申請高資產業務條件 3月中上路
金管会今天表示,预告修正放宽券商申请高资产业务的资格条件,以及放宽券商海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结构型商品的销售对象,以扩大服务客群;调整后,预计有5家业者新增符合资格,可销售对象范围将增加约1.3万人,新制预计3月中旬上路。
金管会配合推动台湾成为亚洲资产管理中心,发展高资产客户财富管理业务是资产管理的重要一环,因此研拟修正「证券商受托买卖外国有价证券管理规则」及「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等规定,后续将进行法规预告14天。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黄仲豪表示,参考去年3月公告修正「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此次主要有2项修正重点。
黄仲豪指出,第一,放宽证券商申请高资产客户业务的资格条件,在申请资格方面,删除了原先对净值的限制,以及在引资揽才方面的具体承诺要求,但也增订公司无累积亏损、财务状况符合证券商管理规则的相关监管比率限制(如负债净值比)等规定。现行高资产业务券商共10家,修正后有望新增5家业者符合相关条件。
第二,放宽券商海外子公司所发行境外结构型商品的销售对象,除了现行高资产客户、专业机构投资人、高净值投资法人外,再扩及到「专业投资人之法人或基金,及专业投资人之自然人」;另外也开放券商以信托方式办理财富管理业务方式,可提供国银发行的外币计价结构型金融债券给专业投资人。
黄仲豪说明,预期相关修正后,可销售对象将增加1.3万人。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2025年12月底止,共核准10家证券商以复委托、财富管理及自营等不同管道办理高资产客户业务,自2020年开办业务以来,累计高资产客户数达1711人,累计交易金额约新台币4392亿元。10家券商分别为永丰金证券、国泰证券、兆丰证券、统一证券、凯基证券、元大证券、元富证券、群益金鼎证券、富邦证券与华南永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