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补助修复传统建筑 已投入10亿元完成650栋

杨镇县长今(12)日主持塔后22号古厝修复工程动工仪式,期待3落古厝再现历史风华。(李金生摄)

杨镇浯县长主持塔后22号古厝修复工程,遵循古礼祈祝工程顺利进行。(李金生摄)

金门自2001年起补助修复传统建筑,至今已斥资近10亿元,完成650余栋。杨镇浯县长今(12)日主持塔后22号古厝修复工程,期待政府民间协力维护人文资产,让走过历史的它们再现风华。

县府建设处指出,自2001年订立「金门县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助自治条例」补助修缮传统建筑以来,已投入新台币8亿5000万余元,修复完成648栋。另2018年起由县府负担全部费用,自办的修复工程也有11件,至今已投入新台币1亿2000万余元,目前已完工3件。

金湖镇塔后22号传统建筑物修复工程动工仪式,在今天上午举行动工典礼,预定明年9月完工。杨镇浯县长遵循古礼祈福,希望工程顺利进行。金湖镇长陈文顾、金湖镇代表主席蔡乃靖、县府建设处文处长水成等人及陈胜川建筑师、承造厂商建华营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清海等人出席。

县府说明,塔后22号传统建筑物修复工程,系依据民法土地法规定,向屋主取得30年的使用权利后,由县府全权负责修缮作业。这栋建筑为陈廷笺于1934年兴建的3落大厝,1、2落为传统闽南式,正立面下堵都是花岗石墙,柜台雕刻精美,上堵有完整的马约利卡砖,第3落为番仔型式格局地区少见面积约为336.33平方公尺,工程金额新台币2351万余元。

县府除配合〈维护传统建筑风貌奖助自治条例〉规画外,并加入现代设备与再利用方案设计,日后可做为委外经营民宿餐厅

县府将接续办理金沙镇阳翟5号传统建筑物(工程金额新台币848万余元)、金沙镇田墩11号传统建筑(工程金额新台币2119万余元)的修复工程,未来规画委外经营民宿或青创基地等使用,做为传统建筑物活化再利用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