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打詐子法上路!銀行跨行照會抓詐騙、返還款項更快

「金融打诈子法」预告期满,29日正式上路,银行业已在日前接到通知,未来在加强照会机制下,只要银行发现疑似诈骗案,可向其他银行照会、甚至请求提供诈骗款项的收款帐户姓名等资讯,并主动提供异常帐号通报司法警察机关,达到即时拦阻以及加快返还给受害者遭诈金额。

金管会指出,打诈专法第8条至第11条,授权订定金融打诈子法,内容分为六章、共计70条条文,主要就「金融机构」及「虚拟资产服务商」两个主体,针对「存款帐户」、「电子支付帐户」、「信用卡」以及「虚拟帐户」四个管理标的,分别规范四大机制:同业照会、通报司法警察机关、金警联防、被害人遭诈骗汇出款项返还。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28日解释,过去诈欺集团会利用多层帐户「过水」漏洞,在第一层、第二层甚至第三层帐户没有受害人,无法通报为警示帐户。

林志吉指出,金融打诈子法上路后,这些过去没有受害人的疑似诈骗帐户,只要银行发现有异常态样,就可以通报给司法警察机构,并依照其指示控管,包括圈存遭诈欺款项等等。

最重要的是,金融打诈子法订定银行间照会机制。林志吉举例,未来受害者透过汇款A银行,向受款B银行照会,B银行可以依照A银行请求,提供「存款帐户户名、开户日期、年龄、职业类别以及开户后的交易目的」等等,甚至可以知道,该存款帐户交易过去是否已经受到银行监控,包括银行过去可能认为这帐户短期有密集大笔金额汇入汇出,而启动的若干监控措施等。

林志吉解释,过去曾发生,电商业者提供帐号,受害人因不知道诈骗者姓名,加上银行无法提供基本资料给汇款人,导致纠纷。

林志吉强调,这次照会机制还涵盖,假设受款银行警觉,认为该户头有疑似诈欺,可以照会给汇款银行。

最后,纳入被害人遭诈骗汇出款项的返还作业。未来即便帐户所有人不出面,在金融打诈子法之下,也可以加快返还程序。

林志吉解释,过去曾经发生案例,无知开户人提供帐户给诈骗集团后,避不出面,导致汇入帐户诈骗款项要返还给被害人时,警察得协寻一个多月,子法启动后,即便帐户持有人不出面,警方将可以指示受款机构返还,只要警方很确定这一笔款项来自受害人,但假设诈骗情节复杂,例如涉及多位受害人以及复杂时间差,还是必须等待法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