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金融机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其中指出,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开展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如与非金融机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且具有真实风险对冲需求背景,可以豁免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要求。金融机构与中央银行、政府机构、公共部门实体、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开展的非集中清算衍生品交易,可以豁免初始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要求。(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