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移工小额汇款总额 金管会调升年度上限

金管会2021年7月施行「外籍移工国外小额汇兑业务管理办法」,提供外籍移工合法、便捷管道将薪资汇回母国,截至9月底已许可统振、东联、数位至汇、美家人力资源4家业者经营业务,此次因应外籍移工薪资水准提升、参酌3年间实务及金融监理需要进行修法。

据金管会统计,上述4家经营外籍移工国外小额汇兑业务的业者,2024年前三季累计汇兑笔数达649万笔、年增达近55%,汇兑金额新台币607亿元、年增近41%,客户数共64.6万人,年增23%。

金管会表示,此次修法共有6大重点。首先,原先仅对专营业者规定实收资本额或在台营运资金门槛,此次增订非专营业者实收资本额或在台营运资金同样不得低于1亿元。目前4家业者虽均为兼营,但实收资本额均逾1亿元,故不受新规影响。

其次,金管会对外籍移工汇兑公司负责人增订积极资格条件限制,要求应具有银行、电支机构、金融科技或就业服务业等专业,且能提出成功的经营模式,若不合规将可驳回经营申请或营业许可证续期申请。

再者,金管会比照电支管理办法规定,将律师审阅机制引进外籍移工国外小额汇兑业务管理办法,增订申请人申请经营业务时,需检具经律师审阅信托契约、履约保证契约或其范本的法律意见书。

第四,目前外籍移工多来自菲律宾、越南、印尼、泰国等地,而泰国盘谷银行、菲律宾首都银行及印尼人民银行在台湾均设有分行,考量外银在台分行可能申请兼营外籍移工国外小额汇兑业务,金管会增订外银在台分行可由总行或区域总部授权人员出具同意书即可。

第五,考量近年外籍移工薪资水准提升,为配合实务需求,将每位外籍移工每年累计汇款金额上限,由不得超过等值新台币40万元调升至50万元。最后为明定外籍移工身分确认应遵循程序,改由内政部系统直接查核居留证有效时限,提升资料即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