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落实查缉 台南维护渔业资源永续
▲台南市政府自2019年起公告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禁渔期,禁止以蜈蚣网具于「北门潟湖」、「七股潟湖」、「将军溪」、「曾文溪」、「鹿耳门溪」、「盐水溪」及「嘉南大圳」等水域,采捕水产动物。(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市政府自2019年起公告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为禁渔期,禁止以蜈蚣网具于「北门潟湖」、「七股潟湖」、「将军溪」、「曾文溪」、「鹿耳门溪」、「盐水溪」及「嘉南大圳」等水域,采捕水产动物,农业局每年禁渔期间均会同海巡署及相关单位针对违规使用网具进行查缉。
黄伟哲市长表示,河口、潟湖等潮间带水域为鱼贝蟹类重要之繁殖区,而蜈蚣网具因其网目甚小,诱捕水产动物大小通吃。为有效维护台南市河川生态及渔业永续经营,呼吁在禁渔区水域从事蜈蚣网具捕鱼的渔民,应避免在每年9月初至10月底禁渔期间,使用蜈蚣网具作业,以免网具遭扣留或依渔业法裁罚。
农业局代理局长陈仲杰说,农业局为维护禁渔区渔业资源永续利用,每年禁渔期都会到公告水域内查缉取缔,自2019年公告迄今,已查扣313件违规使用网具,请渔民不要违规作业以免受罚,农业局将会持续落实查缉,维护河川水产资源再生、资源永续利用及优质绿意水岸生态环境。
农业局表示,今年禁渔期间所查获之违规蜈蚣网具,业已办理公告招领,请物品所有人于2025年3月25日前,携带身分证明文件,并检附意见陈述书洽农业局渔业科(联络电话:06-6331934)领取。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将视同废弃物迳予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