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核照 议员质疑先上车后补票

图为京华城改建工地京华广场,不受容积率案影响,仍持续兴建中。(本报资料照片)

京华城容积奖励争议持续延烧,北市蓝绿议员18日再揭露,京华城案当时在取得建造执照时,不仅尚未与威京集团子公司鼎越开发签订20%容积奖励协议书,就连30%的容积转移代金也尚未核定,质疑当时柯市府「先射箭再画靶」。北市都发局回应,经查协议书日期实属误植,审议容移代金程序也能与建照核发并行。

民进党市议员简舒培昨指出,京华城改建案争议性的20%容积奖励,柯市府与鼎越开发于2022年11月16日签订协议书,但京华城案的建照却在10月18日就已取得,她质疑京华城案为什么可以在容积率确定前,就能够获得建照,是不是先上车后补票?

国民党市议员游淑慧也揭露,不只20%容积奖励有问题,就连看似较无争议的30%容积移转代金,核发建照时也尚未决定代金的支付比例,以及回捐给北市府土地的大小。

游淑慧质疑说,就算鼎越开发提前确定一定能获得容积移转的容积率,这样的程序似乎也不合法。

对此,都发局回应,鼎越开发与市府依照2021年11月1日公告都市计划书的规定签订协议书,市府2022年10月6日函告以发文日期为协议内容生效日期,并没有先给建照再签协议书,协议书封面时间系属误植。

都发局并说明,为了提升容积代金及建照审议效能,2019年4月起能透过预先缴交部分代金的方式,市府可以先核准建照,施工方后续必须取得容积移转许可证明,并向北市建管处申请「1楼楼地板勘验」才能再继续施工,京华城案当时也同样依照规范通案处理。

鼎越开发发出声明强调,与北市府的双方协议书生效日期为2022年10月6日,之后北市府于2022年10月18日核发建照,并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