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检留错误地址「躲猫猫」罚7万 女子提告遭法官打脸
台籍女子陈乙菲居家检疫却留错误地址,遭罚7万元,她提告请求撤罚,台北地院判决驳回。(本报资料照片)
台籍女子陈乙菲去年2月从金门小三通返台,居家检疫期间数度失联,遭台北市卫生局依《传染病防治法》裁罚7万元。陈女不服提告,称她实际居住在新北市,不受北市府管辖,且完全配合居检规定,但台北地院认为,陈女未据实申报真正的居住地址,裁罚有理,判陈女败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去年2月5日从金门小三通返台,留下信义区基隆路的住处,却数度失联,导致里长、里干事无法实地查访;北市卫生局同月15日公告陈女身分并报警协寻,警方当天下午在新北市中和区找到陈女,卫生局事后开罚7万元。
陈女不服提告,称自己实际住在新北市,不受北市府管辖,且她有遵守居检14日规定,与里干事、视导保持联系,卫生局裁罚无理由,请求撤销原处分。卫生局驳斥,陈女陈女多次提供不正确或不完整地址,导致公所无法追踪,违规事实明确。
北院认为,陈女居检地址填写北市信义区非真正居住地址,里干事及警方联系,她又陆续提供3个非现居地址,导致无法实地查访;因新冠肺炎病毒特性,稍有不慎便可能爆发社区感染,使民众生命身体受到严重威胁,主管机关采取积极管制措施,要求居检民众应配合如实申报地址,并无不妥,故认定卫生局裁罚无违误,驳回陈女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