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深澳燃煤!新北市府提诉愿「别低估人民的力量」
▲深澳电厂 。(图/台电提供)
因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的关键一票,深澳燃煤电厂更新扩建环差3月于环评大会审查通过,环保署于6月28日公告审查结论。新北市府18日表示,正式向中央提起诉愿,并强调是循当年的环保斗士詹顺贵的精神,盼中央不要轻忽了新北市捍卫环境与市民健康到底的决心,更不要低估了人民的力量。
台电计划重启深澳电厂新设2部燃煤机组,14日环差案审查,历经三个多小时讨论,原赞成、反对票数8比8,但詹顺贵以「在法律的框架下,个人的理念必须退位」为由,投下关键票,该案闯关成功。
根据环保署公告,一个月内可提出诉愿,新北市政府18日正式行动,由新北市环保局长刘和然及委任律师陈宪政亲自将诉愿书封缄后,直接由副局长王美文及律师亲送至环保署完成提起诉愿的程序。
刘和然指出,自深澳燃煤电厂环差案通过后,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环团及民众,陆续提出了不宜兴建的理由,然而却从未被采纳;近日引起轩然大波的空污法修正案,日前三读通过,本次修法的目的在期望加速改善台湾空气品质,也加强了对生煤燃料的管制;但同样的政府却又要兴建最后也是惟一一座违反世界禁煤、减碳趋势及新修正空污法精神的新设燃煤电厂,根本自相矛盾,并向台电及中央喊话,不要再闭上眼睛、关上耳朵、蒙蔽事实。
新北市府委任律师陈宪政则代表义务律师团说明诉愿理由,表示先前新北市府所提出深澳燃煤电厂将对空污、健康及生态造成的实质影响,环评过程中均未见充分评估与讨论的证据,且程序部分亦存在诸多重大瑕疪。
陈宪政举例,如3月14日召开之环评会中,环评会委员含主席共计17名出席,其中5名为机关代表,余11名委员为专家学者,审查时出席之专家学者均强烈表达本案应重新办理环评之意见,然而表决结果却为8比8,后由主席詹副署长作成修正后通过之决定;本案开发单位虽为台电公司,但本质上台电是政府独资国营事业,受行政院监督,当时各机关委员却未回避表决,实已违反回避原则。此外,第3次专案小组会议结论中,委员要求台电应「公告」并邀请新北市瑞芳区「各里办公室」办理「公开」会议,然台电仅形式上于今年2月10日邀请新北市瑞芳区部分里长「参访」林口电厂,全程未「公告」,也未对一般民众「公开」,完全不符会议结论要求,台电却声称已完成程序要求,实属可议。
刘和然强调,新北市长朱立伦一贯的立场都是不反对兴建电厂、但反对兴建高污染的燃煤电厂,现在环评结果已定,新北市为捍卫环境及民众健康,只能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利用各种救济管道(诉愿、行政诉讼等),希望中央能拿开介入环评的那只手,撤回深澳燃煤电厂开发案;千万不要轻忽了新北市府捍卫市民的决心,更不要低估了民众的力量。也呼吁所有关心环境、关心空气品质的民众,自己的空气自己救,要让中央看见人民的力量、听见人民的怒吼,直到改变,「不怕念起、只怕觉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