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市场》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系统调整 3月底前完成

为因应主管机关开放我国上柜(巿)公司(不含第一上柜(巿)公司)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得采总括申报方式,增订「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19条之1至第19条之3,柜买中心配合修正「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规则」、「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及「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等相关条文,以利相关资讯更臻透明完备。

柜买中心表示,公开资讯观测站申报系统将配合总括申报制调整,预计于111年3月底前完成;倘上柜公司于系统修正完成前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于系统修正完成后,应予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