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條例」違平等原則、加重財務負擔 卓揆決定不副署

立法院在今年1月三读通过「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由于本修法仅适用在台北市大安区的慈仁八村。对此,行政院长卓荣泰6日指出,为了捍卫《宪法》的平等原则与权力分立原则,基于《宪法》赋予行政院院长的副署权,这次的「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修正,决定不予副署。

卓荣泰指出,立法院这次针对《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的修正,是完全针对一个特定的个案所为的一个修法的动作,这明显违反了平等的原则,更无视于已经确定的司法判决,同时对老旧眷村改建基金财务也造成负担;严重的是侵犯了行政院依照宪法形成施政计划,而且编列跟提出预算的专属权。

卓荣泰强调,为了捍卫《宪法》的平等原则跟权力分立原则,本人也基于《宪法》赋予行政院院长的副署权,所以决定这次的《老旧眷村改建条例》的修正,他决定不予副署,这是一个重大的决定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则是提到,由于本案实际上只适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针对特定案件所进行的个案立法,不仅无视个案早已经过司法判决败诉确定,更悖离司法院释字第793号解释所示的「个案立法禁止原则」;且修法结果将增加老旧眷村改建基金财务负担,使国家福利资源无法公平分配,明显违反宪法平等原则。

李慧芝强调,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宪法形成施政计划,以及编制并提出预算的专属权,因此卓荣泰院长已基于宪法赋予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权,决定就本次修正条文不予副署,以捍卫宪法平等原则及权力分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