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长辈负荷 北市议员吁寄养家庭年龄应设限

北市社会局拟修法将寄养家庭父母年龄从限制30岁至65岁,往下修订为25岁,往上取消65岁限制,改为年龄无上限。图为寄养家庭示意图。(北市社会局提供/张芷瑜台北传真)

北市寄养家庭日减,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3日修正「台北市儿童及少年寄养家庭管理自治条例」,台北市议员秦慧珠指出,寄养家庭年龄无上限,若80岁长辈照顾孩子,得考量身体负荷,仍应设立限制,台北市议员陈政忠则建议,可纳入桃园,扩大孩子寄养选择,此法案预计下周三继续审议。

根据「台北市儿童及少年寄养家庭管理自治条例」,寄养家庭父母年龄限制为30岁至65岁,社会局拟修法将年龄往下修订为25岁,往上取消65岁限制,改为年龄无上限。

秦慧珠指出,此次放宽寄养家庭年龄限制,担心25岁当父母是否太年轻,有无能力照顾特殊孩子,而80岁以上长辈,要担任寄养家庭也需考量身体状况,若年龄无上限,恐有照料疑虑,仍应设限制。

台北市议员汪志冰则提出,开放让6岁以上未满12岁有血缘关系,但不同性别者可同住一个房间,要考量是否产生相处问题;秦慧珠则说,要评估有无近亲相害问题,一般家庭有亲生父母亲盯着,但寄养童是由北市府负责,提供环境就该规范。

陈政忠也说,现在孩子早熟,不是有社工介入就没事,能预防就要先防范,若出事就为时已,应再考量同血缘可否同住一房,他也建议,桃园空间宽阔,可去协调有无意愿纳入北市寄养家庭范围,让孩子多个选择。

社会局长姚淑文表示,现行寄养家庭照顾者年龄偏大,50多岁者占7成,14位逾65岁,若不把年龄上限拿掉,未来有些人恐失去照顾资格,也会研拟65岁以上照顾者,每2年要资格审查的规范,剔除不适任者。

姚淑文也说,下修年龄希望让更多有资源且愿意照顾的年轻人加入,异性同血缘的孩子同个房间问题可再修改,至于是否将桃园纳入寄养家庭选择,会再沟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