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嫌她「体味重」 餐厅退钱「下次再来」挨告
台中一名刘小姐25日跟男友到韩式餐厅吃饭,当时有其他顾客向老板娘反应,刘女身上「味道太重」,影响食欲,当时没有其他座位可换,老板娘退还餐点费用后请刘女离开,她认为受到侮辱并提告,老板娘被依公然侮辱罪送办。
上周六,刘小姐与男友来到这间韩式餐厅用餐,没想到餐点还没吃到,就因为身上体味被店家请出门,让她觉得备受侮辱。中市西屯所所长向群钦说,「营业厅里面跟她说她有体味,请她离开,她认为这样她的人格上有受到侮辱。」
当时店内位置坐满,有顾客向老板娘反应,刘女身上体味影响到他们的食欲,但因为没有其他座位可移,老板娘委婉告知刘女「其他客人反应有异味」,欢迎她下次再光临,同时退还餐点费用。刘女认为她有付钱,店家凭什么赶人?当下立刻打电话报警。
遭提告店家今天出面回应(上图),「我们从头到尾都没有说她身上有体味,或是她后来……警察来以后我说她身上很臭?完全完全没有。」老板娘喊冤,没有侮辱对方的意思,但刘女认为对方音量太大,已经让整间店的顾客都知道她身上有体味,因此愤而提告。
林新医院整形外科主任朱舜天说,「这个比较体味重的,当然会造成其他人的困扰,会影响到共同环境里面大家的作息。」医师表示,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体味有别,但每5个人就有一个人有狐臭问题,这不是病,而是特殊体味。消保官也认为,店家因为体味请顾客离开,虽然有退费,但付钱完成交易店家就不能单方面解约,顾客可以主张债务不履行向店家提损害赔偿。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