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延押2個月抗不抗告?剩今「最後一天」猶豫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在京华城案违法让利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检方指控柯涉犯贪污图利、违背职务收贿罪,今年9月5日声押禁见柯获准、本月1日声请延押柯获准,延押抗告救济今天是「最后一天」,柯今天必须作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抗告期限为10日内,最后1日遇例假日可递延1天;柯文哲本月1日由法官吕政烨裁准自11月5日起延长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裁定目前没有确定力,柯提抗告最后期限本是11月10日,但顺延到今天。

柯文哲的律师郑深元、萧奕弘、陆正义于柯被裁准延押后,有关侦查内容又泄漏一度保持缄默,本月5日发联合声明,除就「镜周刊」报导加以澄清「应推定为无罪」,还自清「均严格遵守侦查不公开之规范」,再就抗告之事说明。

联合声明说「就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延长羁押之裁定是否提起抗告,俟辩护人与柯文哲先生讨论后再行决定」,声明时,保留数日的犹豫期,但今天柯文哲必须决定是否就延长羁押禁见裁定提抗告?或放弃抗告?

柯文哲如就延押提抗告,对比同案共犯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相继在延押抗告程序中失利,其抗告未必会获得诉讼上的停止羁押利益,却有可能让检察官侦查脚步添乱。

反之,柯文哲如不抗告,可能再舖陈检方「押人取供」的司法外政治效果,后续影响难以预料,柯提抗告或不提,在在牵动京华城贪污案、政治献金背信案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