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賄柯文哲不想「再關2個月」 沈慶京不服延押裁定抗告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不服台北地院延押裁定提告。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检廉侦办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查知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涉行贿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疑另行贿柯,今年8月30日声押沈获准,法官10月28裁定沈延长羁押禁见2月,沈不服延押裁定向台北地院递状抗告,法院今收案,将送台湾高等法院审查。
法官日前裁准沈庆京延押的理由认为,依沈的供述及卷存相关证据,沈涉犯违背职务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沈与同案被告间之前有串供的事实,且沈提供政治献金的真正捐款目的,仍有待检方调查。
依检方声请延押资料,沈庆京涉犯贪污违背职务行贿罪,与应晓薇共犯贪污非主管监督事务图利,沈还与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柯文哲等共犯非主管监督事务图利罪。
检方声请延押沈庆京说,沈涉及京华城案仍有多名共犯、证人目前任职于威京集团,沈是集团的主席,对员工具有实质影响力,依目前调查获悉事实,沈有串、灭证之虞。
沈庆京涉嫌透过集团子公司分2笔拨款2000万元、2500万元至应晓薇的「中华华夏希望关怀协会协会」帐户,应女领出500万元转存男友王尊侃的帐户、用300万元清偿贷款,应女的助理陈佳敏也提领200万元存入应女帐户支付卡费。
法官第一次同意裁定沈庆京羁押禁见认为,应晓薇收贿款的时间,与她为京华城案向市府陈情的时间吻合,应女是收贿者、沈庆京是行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