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吴敏诚连杀2女友 最高法院量刑辩论裁生死

吴敏诚(左)杀两女判死上诉,最高法院开「量刑辩论」。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恐怖情人」吴敏诚19年前杀死女友出狱后,3年前又因不满当时的女友要跟他分手,在女友任教安亲班前当街枪杀对方,三度被判死刑的他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将针对是否判处死刑,预计开庭进行「量刑辩论」,做出决定吴敏诚的生死裁判,创下我国司法史上的首例

「所有的错都是我!」戴着安全帽满口忏悔,杀人凶手吴敏诚98年12月拿着预藏的钢笔手枪当街开枪射杀安亲班女友黄琼瑶,法院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死刑,最高法院更一审、更二审仍然判处死刑,三度判死吴敏诚不服上诉,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决定自己开庭辩论,做出吴敏诚的生死裁判。

民国82年,当时28岁已婚的吴敏诚外遇,不满女友汤秀香言语刺激,拿刀刺杀再自首,判刑8年定谳,因与死者家属和解,加上自首减刑及假释门槛降低,只关了3年多就假释出狱。

吴敏诚出狱后,妻子不离不弃,没想到他又劈腿,对象是41岁安亲班女老师黄琼瑶,吴男甘心对方提分手,2009年12月1日下午到安亲班当街开枪杀死女友,第一枪没中,又朝黄女的耳后以行刑式开了第二枪,黄女送医急救3天不治,捐出器官

吴男逃亡7天后由律师陪同投,其姊和前妻资助他逃亡被警方逮捕,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以吴投案知错,依杀人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当时检方所持理由是吴男假释中,若日后判处无期徒刑,依规定服刑满25年才能声请假释,待出狱已是七老八十,对社会的危害性大为降低。

法院一审判无期徒刑,但是二审改判死刑,最高法院更一审、更二审仍然判处死刑,高等法院法官认为吴嫌第一枪没打中女友,女友想逃,他又迅速换上子弹朝她头部再补一枪毙命,完全不给活路,判他死刑。但最高法院认为,死刑剥夺一个人生命,必须十分谨慎,预计12月中旬开庭进行量刑辩论决定吴敏诚生死,也创下中华民国司法史上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