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AIT发函作证马无绿卡 府不排除提告壹周刊

记者陈弘修台北报导

厘清总统马英九绿卡争议总统府除了在14日二度发布新闻稿说明,15日下午也对外召开记者会澄清,并出示美国在台协会(AIT)公函佐证,重申马英九很早就不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身份。对于《壹周刊》的报导,总统府高层下午也表示,不排除提出告诉。

总统府发言人李佳霏强调,美国在台协会执行理事唐若文在美国时间5月14日,代表美国AIT写信给我国派驻美国代表沈吕巡,根据美国在台协会(AIT)15日的郑重发函声明,马英九很早就不再具有美国的永久居留身分,因此,这件事已经结案。 李佳霏指出,我方对于美国政府能迅速厘清此事,宣告这件事情已经结束,表示感谢。以下为美国在台协会(AIT)执行理事唐若文发给沈吕巡的信函(图/总统府提供)内容中文翻译如下:

「沈代表惠鉴:5月14日所发行的台湾《壹周刊》引用美国国家税务局北京大使馆办事处电子邮件,刻意显示一位名为「Mark Y. J. Ma」的人须向美国缴税,因而指称马英九总统须向美国政府缴税。《壹周刊》之文章并将其所谓「MarkY. J. Ma」及马总统须缴税一节与《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相连结。

本协会过去即已知悉,马英九总统已放弃其先前所拥有的永久居留身分一事,并早已列入相关美国移民机关档案,此事已经结案。《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系有关外国金融机构对美国纳税义务人所有银行帐户资讯通报,该法并不会改变或扩大全球各地须申报所得税的美国纳税义务人之类别。」

14日出刊的《壹周刊》报导,根据美国制定的「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俗称「肥咖条款」),美国国税局(IRS)今年7月1日起要全球性大规模追税,而他们以马英九的绿卡资料向IRS查证,结果对方回函证实马绿卡状态符合肥咖条款,需要报税,并得提交外国帐户供查。据报导,IRS强调,只要拥有美国绿卡,即使到期也不意味不再是需要缴税的美国住民

报导说,依照美国规定,马英九年薪约600万元,每年必须缴交约50万元的所得税;若马现在想放弃绿卡,也得缴交所谓的「弃籍税」。AIT在14日下午曾召开记者会表示,「不针对个人的资料与细节,进行任何说明。」但是通案来看,绿卡一旦失效,也就不用缴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