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火焚折尸塞冰箱!狠嫌被逮起出手枪、子弹 法院裁准羁押禁见

▲基隆命案,主嫌杀人后火焚折尸塞冰柜,遭裁定羁押禁见。(图/记者郭世贤翻摄)

记者郭世贤、戴若涵/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70岁赵姓老翁遭发现陈尸于小货车上的冷冻柜内,遗体遭火焚烧到面目全非,警方循线锁定吴姓主嫌,并于2024年12月30日深夜在台中大甲将人逮捕归案,将人移送基隆地检署侦办。检方讯后认定43岁的吴姓主嫌涉犯3罪,并有逃亡、串证之虞,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基隆地方法院1日中午裁准羁押禁见。

回顾案情,警方2024年12月30日清晨,在停放于基隆市某处郊区路旁货车上所摆放之冰柜内发觉一具男性遗体,因疑有外力介入,报请基隆地检署署指挥侦办。检方获报后,旋即指派检察官指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及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共组专案小组进行侦办,检察官于30日下午相验后,已于31日下午完成解剖。

检警深入追查后,察觉吴姓主嫌涉有重嫌,31日清晨在台中市大甲区某处拘提在逃的吴男到案,并扣得其随身携带之手枪及子弹,经检察官讯问后,认吴男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杀人罪、第247条第1项损坏、遗弃尸体罪、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第4项非法持有枪枝及同条例第12条第1项非法持有子弹罪等。

检方认为,吴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当理由认其有逃亡、灭证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其中所涉杀人及非法持有枪枝部分亦为最轻本刑5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于1日清晨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法官讯问后,认被告吴男涉犯杀人罪等罪嫌,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被告虽否认涉犯杀人罪,但坦承有遗弃尸体及持有枪枝子弹之犯行,犯罪嫌疑重大,有相当理由认有逃亡,湮灭证据或勾串共犯之虞,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而有羁押之必要,准予自114年1月1日起羁押2月,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