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林姿妙涉贪遭停职! 国民党:全力支持上诉捍卫清白
▲林姿妙涉贪遭判12年半、褫夺公权6年依法须停职。(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洗钱防制法特殊洗钱罪,宜兰地方法院判处合并执行12年6个月。国民党中央对此回应,担忧林县长遭遇停职后,既有县府政策无法顺利推动,影响宜兰发展,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诉以捍卫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维法制。
缠讼2年多的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今天(31日)下午宜兰地院宣判,林姿妙被依贪污图利、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判处12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6年,依据《地方制度法》规定,林姿妙将被停止县长职务,县长职务由副县长林茂盛代理。
2022年1月13日,检廉怀疑林姿妙等官员,涉入罗东一块土地疑因未符合农地农用,却又免征上百万元土地增值税等案,约谈林姿妙等官员,甚至还有2名县府主管遭羁押,同年8月检方起诉15人,林姿妙被依收贿、财产来源不明、特殊洗钱、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
国民党对此表示,遗憾司法未能还给林姿妙县长公道,更担忧林县长遭遇停职后,既有县府政策无法顺利推动,影响宜兰发展。本案判决尚未确定,且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认事及用法皆有违误。国民党将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诉以捍卫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维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