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一審判12年半 國民黨:支持上訴捍衛清白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一审宣判,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夺公权6年。林姿妙下午亲自出庭聆判。记者胡经周/摄影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一审遭判12年6月。国民党表示,遗憾司法未能还给林姿妙公道,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诉以捍卫清白。

国民党表示,遗憾司法未能还给林姿妙公道,更担忧林姿妙遭遇停职后,既有县府政策无法顺利推动,影响宜兰发展。本案判决尚未确定,且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认事及用法皆有违误。国民党全力支持林姿妙上诉以捍卫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维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