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遭爆有双重国籍!应晓薇发声明回应了
▲应晓薇发声明(证 2)。(图/记者黄哲民翻摄)
记者黄哲民、陈韵如/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因在京华城案中涉贪,昨北院裁定以1500万交保,不料,在交保作业时,传出疑似因「双重国籍」身分,导致作业延宕。对此,应晓薇今(28日)发布声明回应。
▲应晓薇发声明(证 1)。(图/记者黄哲民翻摄)
应晓薇声明全文:
一、 应晓薇于民国70年间因随同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拥有该国国籍,99 年底当选台北市议员后即前往加拿大驻台办事处申请放弃该国国籍,于 100 年 2 月 10 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发的丧失国籍证明(证 1),并于 100 年 5 月 10 日经台湾驻加拿大多伦多办事处认证(证 2),应晓薇约于 14 年前即已确定无该国国籍,该护照业经缴回注销,并无除中华民国护照以外的所谓第二本护照。
二、 依据国籍法及内政部函示,担任民选公职如兼具外国国籍,应于就职日起 1 年内完成丧失他国国籍程序及取得证明文件,应晓薇所为完全符合法令规定,已具备担仼民意代表取得议员资格的必要条件。
三、 应晓薇极早年前因曾持当时拥有之加拿大护照以改名前之旧名「应秀萍」进出国境;此次交保程序延宕,谅系境管单位为此需与法院多方确认、耗费多时所致;外界为此凭空揣测,衍生所谓应晓薇有第二本护照的错误解读,殊与事实不符。
四、 台北地院业已就上开疑虑订 12 月 31 日开庭调查,本律师将携带上开文件前往法院详细说明,届时当可定纷止争。惟为恐外界一再讹传不实事项,影响法院判断、损及当事人权益,特先代应晓薇严正声明如上,至盼各界尊重司法程序,切勿基植于未经确认的不实事项,刻意渲染妄议,徒滋社会不安及自身烦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