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著她腳踏車要理論 大樓管委會主委犯強制罪判拘役8日
台北市某大楼管委会詹姓主委与在大楼内经营补习班的柯姓女负责人发生口角冲突,为不让柯女离开,被控强行控制住柯女的脚踏车,涉犯强制罪;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依强制罪判詹拘役8日,得易科罚金8000元。可上诉。
詹是某大楼主委,柯女在大楼里经营补习班生意。2023年7月20日上午6时许,2人因故发生争执,柯女不想理会詹,骑上脚踏车想离开现场,不过,詹还想理论,徒手抓住脚踏车不让柯女离去。
柯女事后提告,检方侦办认为,詹以强暴方式妨害柯女行使权利,依强制罪对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判决书指出,詹犯后坦承犯行,因柯女无意调解,致2人无法达成和解,考量詹犯后的态度,审酌詹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判詹拘役8日,得易科罚金。
图为台北地方法院。记者王圣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