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醉背包客棧…她半夢半醒見裸男站腿間 睡醒見內褲反穿崩潰
台中古姓男子和朋友喝酒、入住背包客栈,他和1名年轻女子初次见面就趁她烂醉昏睡硬上,女子控诉睡到一半见古裸身在她双腿间,一早全身没穿衣服、内裤反穿才确定遇害,因此身心受创,开庭陈述还一度哭到喘不过气,法院一、二审都依乘机性交罪判古3年4月,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古男2021年10月16日和女子一行友人喝酒聚会,17日凌晨再徒步至附近背包客栈休息,古见女子酒醉熟睡,凌晨竟偷脱她内衣、内裤,还以手指抚摸下体最后性侵得逞。
女子隔天醒来发现自己内裤反穿,且古男还睡在她一旁这才惊觉遇害,经向同行友人告知并向古求证后,坚持报警对古提告性侵。
法院审理时,古否认乘机性交,辩称近背包客栈前有和女子牵手、拥抱,后来继续闲聊,那时感觉就来了,气氛有点暧昧因而发性性行为,且女子当时清醒没有到酒醉或不能抗拒程度。
女子证称,她酒醉睡到一半醒来发现双脚被拱起来,且古男裸身在她双腿间,也觉得下体被侵入不舒服但后来又因太醉睡着,早上8点多醒来发现自己没穿衣服、内裤反穿,且古男和她睡在双人床下舖,感到非常惊恐。
法院认为,女子历次证词相符,无明显矛盾或不合理;同行友人也说,醒来看到古男、女子一起睡在双人床下舖,女子还跟她说「好像被那个了」,自己认为没照顾好她很内疚并传讯跟她道歉。
女子事后就医患创伤后压力症,出现恐慌症状,开庭陈述时也曾哭到喘不过气,台中地院一审不采信古男辩词,依乘机性交罪判他3年4月。
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古男是心智健全成年人,却不能克制欲望,和女子初次见面就利用她酒醉性侵,古事后虽愿赔偿200万元,但双方仍对和解金额无共识,考量一切情状后认为原审量刑妥适,判处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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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男趁女子喝醉时脱衣性侵,对方早上醒来发现内裤反穿才惊觉遇害。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