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猥褻打工女32次誇「妳喇舌第一名」 有罪卻免賠錢理由曝光
范姓男子开餐厅雇用未成年少女,趁带少女添购食材或2人在厨房独处时,亲吻少女的耳朵、脸部,甚至还舌吻,还传讯「妳现在喇G第一名喔」,被分别判处1个4月、30个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另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则判8月徒刑;民事部分,少女求偿1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少女提告逾2年时效,判少女败诉,范免赔,可上诉。
少女2013年1月至5月间到范在台北市大安区光复南路的餐厅打工,同年2月范邀少女外出购买食材,却在车内将舌头伸入少女嘴巴。2月至5月间,范又在餐厅厨房舌吻、抚摸她胸部与隐私部位20次;同一时期,又利用「买菜」的名义载少女到内湖彩虹河滨公园的停车场猥亵10次,其中1次还拉少女的手抚摸自己的生殖器。
少女也曾担任范的女儿家教,2013年9月间,范在青岛东路住处强行亲吻少女,并且上下其手,因少女不断反抗,范才作罢。
范否认有亲吻、抚摸等举动,辩称只有拥抱、牵手,不过少女指证明确,范在警询、侦查时,也承认有帮少女按摩并接吻,还传送「妳现在喇G第一名喔」等多则讯息。
一审判范2年徒刑,二审依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猥亵罪,30罪,各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处8月徒刑。
民事部分,少女主张自己当时未满16岁,范侵害她的身体、自由及贞操权,导致精神受有极大痛苦,要求范赔偿100万元;台北地院指出,少女主张范猥亵时间分别于2013年2月至5月、同年9月,而少女2017年已成年,2019年5月间满2年请求时效期间,少女直至2021年6月21日才提起诉讼,已逾2年时效,判少女败诉、范免赔。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