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党/从川普的反移民政策,想想台湾的新住民

▲新住民人权团体到立法院要求删除国籍法中「素行不良」条款。(图/劳动人权协会劳动党脸书

文/劳动党

川普侵害人权的反移民政策,引起美国国内以及全世界人民抵抗与指责。甚至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代表都发言指责川普「太卑劣」。

少数种族族群的人权总是最脆弱,最容易成为打压的目标。在台湾其实也不例外。荒唐的是,台湾总是喜欢把「人权」挂在嘴边。日前新住民人权团体到立法院要求删掉国籍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素行不良」条款。

所谓「素行不良」条款就是,新住民取得身份时,必须提出「无素行不良」的证明。竟然要求操行?好像我们又回到了小学时候。在要求「明确性」的法律条文里,竟然有这么「任意」的条文。

现实中,有外籍陆配偶被家暴精神虐待,赶出门,竟还遭丈夫控告遗弃小孩,这也是「素行不良」。公婆指控「未尽抚养义务」,也构成「素行不良」。

很讽刺的是,这样的法律出自立法院。按照国籍法第三条规定入籍需要「无素行不良」并且要没有「刑事纪录」,如果我们以此条文检视立委们,恐怕至少有一半以上立委连当「国民」的资格都没有。因为立委之中,没被告过的,恐怕还真没几个。不用被判刑确定,只要被告,就算「素行不良」了。

没有「素行不良」才能取得身份证,反过来说,好像我们每一个有身份证的人都是「素行很良」的人。这岂不是笑话!事实上,我们「国民」是怎么「无恶不作」、「万恶不赦」、「万贯满盈」都还是可以当「国民」当得好好的。

在这种侵害人权的法律下,外配、陆配平日不得不小心翼翼,忍声吞气,怕与人争执。如果别人骂你,你也回骂,最后弄到互告,他可能没事,但你可成了「素行不良」。而且,难保不会有人故意恶用外配、陆配的「弱点」。

法律是以「明确性」、「最少限制性」为原则的,但,我们实在想不到还有比「素行不良」更模糊的规范

我们要求立法院立即删除侵害人权的国籍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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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劳动党】脸书「怎么办」,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