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力士大盗 行抢3国卷千万

男子林汤骏涉嫌在去年间搭机前往香港日本新加坡等地,行抢劳力士名表,返台后被逮,被称为台版陈同佳图为林在新加坡行抢时的监视画面,他假意购买后再行抢。(检方提供)

被称作「台版陈同佳」的男子林汤骏,去年10月间空气枪,到香港表店抢夺高价劳力士名表,潜逃回台被捕。检警查出他犯案足迹遍及日本、新加坡等地。一审依加重强盗罪判处10年10月刑期,林男不服上诉;但台中分院见解与原审相同,昨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可上诉最高法院

判决指出,30岁林男因积欠赌债,去年9月底先搭机到香港尖沙咀,并赴开设在酒店地下室的「经典时计」表店附近勘查环境;于10月1日搭机返台,10月5日再度搭机赴港,当天即到旺角购买1支仿真空气手枪,为抢夺名表预作准备。

曾赴星日打劫钟表店

隔天中午约11时许,林独自搭车到该表店、佯装买表,店员趋前服务,还应林要求取出两只劳力士经典款供他观看试戴,林把其中一只表戴在左手、右手拿着另一只,见店家出入口被挡住,竟拿出预藏在腰际的空气枪,恐吓胁迫店员,抢走市价台币388万元的两只名表离开。

过程中,店员一度想阻挡、还拨掉林手中的空气枪,仍被他顺利逃逸;而林男离开表店后,旋即搭乘当天下午班机返台;之后将两只名表卖给高雄当铺,得手280万元。

此事经香港媒体大篇幅披露,港警并向台湾要求提供林男资料;台中检警也同步展开调查,顺利于去年11月间逮获林男,因他国籍与犯案地,正好和港女命案嫌犯陈同佳相反,被形容是「台版陈同佳」。

台中地院审理时,林虽辩称是因店员反抗才拿出空气枪;但法官认定他先掏枪才行抢,今年5月依加重强盗罪判10年10月刑期,没收犯罪所得280万。

得手返台至当铺销赃

院方查出,林在赴香港行抢前,就曾到日本东京京都及新加坡等地的钟表店犯案,钟爱保值性高的劳力士经典款,至少跨国犯案4次,每次都抢两只劳力士,总计得手逾1165万元,每次得手就搭机返台,到当铺变卖。

法官认为,林在香港犯案时变本加厉,还预谋仿真空气枪胁迫店员,危害甚钜且严重损害我国形象,10年10月没有过重,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