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批大同染整未顧及勞工權益 勞動部:協助調解
劳团今天至劳动部前抗议,大同染整公司申请大量解雇,却未顾及厂内劳工及移工权益。劳动部回应,公司与工会订于9月20日第二次调解,劳动部及桃市劳工局将会协助双方,盼达成共识。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大同染整(股)公司企业工会今天到劳动部门口抗议,指出大同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归还积欠工资之前,就宣布将于10月29日关厂,罔顾中高龄台湾劳工和移工的权益。
桃产总指出,大同染整公司长年违反劳动法令,如积欠加班费和特休未休工资,甚至在未经劳工同意下,片面实施无薪假并且扣薪,在厂内来自3个不同国家的劳工团结起来组织工会后,大同染整公司竟宣布关厂。
桃产总进一步提到,根据大同染整公司提出的大量解雇计划书,唯一的附件资料是宣布关厂的公告,而且在解雇人数中只纳入本国籍劳工81人,完全没有包含移工人数。
劳动部表示,本案发生后,已持续与桃园劳工局保持联系,劳工局表示工会会员目前多为移工,劳资双方于9月12日调解时,已针对未纳入大量解雇计划书计算的移工部分进行讨论,公司并已同意移工与本劳一同协商权益处理。
劳动部指出,公司与工会目前已订于9月20日第二次调解,期盼能达成协议,桃市劳工局也将会协助劳资双方透过协商达成共识;本案如有遭积欠工资或资遣费劳工,可向劳动部申请法律扶助,透过诉讼保障劳动相关权益。
有关大解法排除定期契约移工计入,劳动部说明,主要为考量移工为补充性质且契约届期或中断就服法设有转换雇主相关机制,对其工作权有其他保障方式,至于实际上有转换困难或要求协助提供工作机会,劳动部均会予以协助。
劳动部最后呼吁公司除应依法给予离退员工相关给付外,应本着体恤劳工多年贡献,积极与工会研商从优的给付条件,同时协助有意继续工作的劳工转业至关系企业或它公司,让争议尽速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