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迟未送选罢法、财划法到行政院 一情况恐要春节加班

▲行政院针对《宪法诉讼法》提起覆议。(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法院院会于去年12月20日,在蓝白立委联手下,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宪法诉讼法》、《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目前仅宪诉法送行政院。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今(2日)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另两案,若真的在农历年前最后一个上班日送院,政院若要提覆议,势必要在农历年假期间加班召开院会处理;而若政院在农历年期间把覆议案通过、送给立院,立院按照规定要在15天内处理,若不处理就是覆议通过。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说,截至前为止都没有收到《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案,如果1月中下旬才收到,很可能公务员要在春节期间处理。卓院长对此非常忧心,可是为了维护国家宪政体制,最后可能也要这样麻烦公务员们。

李慧芝表示,过去也有三读法案比较晚送到行政院的案例,但大部分都是行政院配合政策推动,才会安排延缓咨请总统公布,由立法院延缓咨请总统公告的前例是非常少的。

但若迟至过年前的最后上班日才将这两案送政院,除了行政院要加班外,立法院是否也须有对应的人员处理?若立院不收件,覆议案是否就会成立?对此,政委林明昕说,另外两部法律春节应该不会送,因为公务员不可能加班送这案子,所以可能春节后才送;可是如果春节前一天送,10天的期限照样计算,所以还是要讨论是否提覆议的相关作业。立法院端,不会整个门关起来半个人都没有,「贴在门上也是一种方式,这不会因为有没有春节有不能动的问题」。

李慧芝补充,如果立法院真在农历年前的最后一个上班日把剩下两部法案送来,如果行政院想要提覆议,要在收到法案的10天内完成,假日也包含在内,「也就是说,行政院要在2月2日前提出,等于要在农历年期间召开院会处理」。

李慧芝说,若行政院在农历年期间把覆议案通过、送给立法院,立法院按照规定要在15天内处理,若不处理就是覆议通过,所以这是一个完全按照法律流程走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