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29分害漸凍症老翁缺氧喪命 看護要賠726萬元

高雄陈姓女看护受托照顾罹患渐冻症的朱姓老翁,为了上楼拿取给朱翁引用的灌食果汁,短暂离开朱男半小时,结果朱的呼吸管却突然脱落,等到陈女发现时已严重缺氧,送医急救后死亡,家属事后向陈女求偿1450万元,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判陈女应赔726万元。

判决指出,朱男2015年罹患渐冻症,因呼吸道肌力不足,为免血氧浓度过低导致生命危险,都需要使用呼吸器维持正常呼吸,家属便委托陈女负责照料。

2020年4月26日下午,陈女照顾朱翁时,短暂上楼至厨房拿取朱翁要饮用的灌食果汁,结果陈女离开期间,朱翁的呼吸管却脱落,虽然呼吸器发出警告声,但人在9楼厨房的陈女却未听到,等到她下楼朱翁已严重缺氧。

事后朱送医后,因缺氧性脑病变变成植物人,事后就医约1年,朱翁仍因脑髓弥漫性坏死、软化及液化、导致并急性胰脏炎与腹膜炎及全身系统性水肿而不治死亡。

朱翁家属不满,认为陈女不应该擅离工作岗位,对陈女提告,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均依过失致死罪,判处陈女有期徒刑10月,尚未定谳。

朱翁家属另提起事赔偿1450万元,高雄地院民事庭审理时,法官审酌另两名照顾朱翁的特别护理师说法,认为朱在使用拍痰机时,因会产生震动导致呼吸管脱落风险,不容许离开过久。

法官认为,陈女在拍痰机运作期间,离开朱翁长达29分钟,最终导致朱翁呼吸管脱落,与后续死因存有因果关系,要负过失责任,判决陈女应赔偿740万元。

陈女不服上诉,指朱翁在呼吸管脱落约1年后才死亡,死因与她无因果关系;且当时是朱的家属要她上楼拿果汁,并非无故或擅自离开

但高雄高分院合议庭认为,朱翁还没变成植物人之前,家人还能为他做呼吸训练,能透过唇语与他人沟通,直到变成植物人后,仰赖呼吸器并住院治疗,若当时没有发生意外,朱翁也不会住院并发感染,因陈女当时离开朱翁身旁长达29分钟,与朱翁死亡有因果关系,仍判她应赔偿,计算后,以726万元较为合理。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