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希酸要不要收回丁允恭奖章 政院回应了
前全国公务人员协会理事长李来希酸前总统府发言人丁允恭获颁奖章,该不该收回?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引据奖章条例规定,受颁功绩之人员受颁后如涉有违法情事,须于刑事确定判决,受褫夺公权之宣告后,方须缴还奖章及证书。
李来希在脸书贴文,说他守分,没有获颁奖章!但丁允恭获奖,这些奖章是奖什么功勋?要不要回收?
丁怡铭引据奖章条例第1条规定,其中指出,「公教人员着有特殊功绩、优良事迹、优良服务成绩或专业具体事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依本条例颁给奖章。」
丁怡铭也说,同条例第11条规定:「因犯罪褫夺公权者,应缴还奖章及证书。但服务奖章及其证书,不在此限。」同条例施行细则第2条规定略以,本条例所称公教人员,指政务人员、民选首长、各级政府机关编制内之职员、各级公立学校教职员、公营事业机构职员等编制内有给专任之文职人员。爰受颁功绩之人员受颁后如涉有违法情事,须于刑事确定判决,受褫夺公权之宣告后,方须缴还奖章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