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司法事务官 不应逾越分际
东森得易购与东森国际争夺市场商机,爆发法官裁定假处分准予反担保,法院司法事务官却以声请人未能补充「假处分裁定确定书」为由,拒发声请人执行命令事件,引发法官与司法事务官职务分际争议,直接影响人民权益。此问题受到立法院司法委员会重视,该委员会召集人谢国梁昨天裁示,要求司法院在两周内提出说明及解决改进的办法。
立委陈杰抨击,司法事务官的工作应该是襄助法官执行一般行政程序,非越权直接做出裁判,他质疑:「司法事务官有审判权吗?」司委会召委谢国梁更说:「司法事务官替法官『分忧解劳』,有时逾越了分际。」
谢文定表示,法官才有审判权,司法事务官不能依其法律见解不甩法官。不过他解释,事务官有权处理非审判核心事务,白话文讲就是「比较不重要的事」,该案的状况是,这位事务官并非采用多数见解,因此引发「不甩法官」的争议。
谢国梁强调:「我们不希望因为法官太忙,而使事务官替法官行使职权。」国民党立委蔡正元则认为,法官虽有独立审判权,但司法独立审判的原则不及于事务官,「司法事务官要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督吧!」
江义雄主张,不要把法官的职责交由司法事务官来做,而且要注意流弊的发生。蔡正元则问谢文定,法官独立审判的原则是否普及于司法事务官?谢文定说,司法事务官在执行业务应受一定程度保障,也须受一定范围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