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搬家都不够! 福岛核灾1人只赔8万日币
日本政府公布311大地震福岛核灾自行避难者赔偿额,1人将给予赔偿金8万日圆(约新台币3万1000元),孩童与孕妇则为40万日圆(约15万2千台币)。
政府负责研讨核灾损害赔偿的审查会,6日提出针对福岛县内23个市乡村自行避难居民的赔偿案准则。
在福岛县23个赔偿对象地区的居民,不论自行搬到其他地方避难,或是留在家中,赔偿金额一律设定为8万日圆,其中18岁以下的孩童以及孕妇,因为对辐射量的不安感更高,赔偿额提高为1人40万日圆。
一些自行离开福岛避难的民众表示,东京电力公司应该支付民众避难的花费,8万元连搬家都不够;1名没有离开福岛,留在家中的主妇也抱怨,家里有3个小孩 ,光是空气清净机就买了5台,「东电不要以为付钱就没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