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誰在摀住媒體嘴巴,誰在變相保護加害人
台北市某幼儿园性侵学童案延烧,市长蒋万安昨首度鞠躬道歉表示,他的责任就是保护孩子不受伤害,将尽全力弥补。记者杨正海/翻摄
台北市发生幼儿园教保员性侵幼童事件,因相关机构处理一路草率,使得嫌犯一犯再犯,受害女童超过廿人。有议员质疑,两年多前的罪行,为何如今才被揭露,市府是否失职?有家长质疑,媒体先前为何不详加报导该事件,使他们误将孩子送进不安全的幼儿园。不少媒体人则喊冤,认为现行《儿少法》规定太严,不能写出任何足以辨识身分的资讯,政府动辄开罚,导致他们宁可选择避免报导以免触法。
这起幼儿园性侵案,因为各方的草率、疏忽及噤声,造成侵害者肆无忌惮,迟至两年后才被绳之以法,令人遗憾。事实上,这并非单一事件。近几年,台湾的法令或因制定过程思虑欠周,或因执行错误或扩大解释,从而使原先为「保护受害者」的法令,最后却变相「保护了加害者」,类似案例比比皆是。无论如何,这个事件提供了各界一个反省的机会:一个出于善意的法令,如何变成保护恶棍的天堂?
最令人意外的是,当媒体指责《儿少法》规定太严,使他们报导类似事件时动辄挨罚;卫福部竟称,《儿少法》并未禁止报导幼儿园名称及加害人资讯,理由是幼儿园「不算学校」。这种「锯箭式」的释法态度,令人愤怒。试问,如果类似事件发生在中小学,媒体能不能报导学校名称?如果不行,那为何今天却说幼儿园名称可以揭露,这是什么马后炮?多年来媒体遭NCC及其他行政单位开罚时,卫福部为何不早点站出来说话?
民进党将此案当成政治斗争资材,拿来拷打蒋市府,却故意忽略加害者是在柯市府时代犯下首案却未受法办的事实,是对这个事件的再度扭曲。放大来看,这起幼儿园性侵案可谓集中反映了政府部门的苟且草率,而这些此起彼落的失职,却捧着「人权」的借口为伪装。
举例而言,今年五月的台中捷运砍人事件,媒体迄今无法报导凶嫌的全名,原因是:他是高雄市卫生局列管疾病的对象。案发时,台中市警方透露凶嫌有精神病史,立即遭到高雄市医师的指责。问题是,曾有就诊纪录,就能抹消他杀人的事实吗?凶手选在郑捷案十周年当天动手,计划缜密又充满政治动机,司法将如何对他作出审判?川普刺杀案枪手克鲁克斯,也是年方廿岁的年轻人,他有被隐去姓名吗?
近年民进党以人权为由力挺废死,屡让外界觉得已到「保护加害者人权」胜过「保护受害者人权」的地步。除了杀人案件,政府对儿少、性侵案的处理也都充满限制,要求隐去姓名、机构、地点等可资辨识的个资,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媒体因为动辄得咎,只能模糊叙述。这些,在在减损了资讯的透明,也妨碍了阅听大众知的权益。主管机关如此做法的另一目的,其实是在降低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力道,顺便遮掩自己执法不力之恶。试问,培诺米达幼儿园二○二二年首度被揭发性侵,柯市府和北检都介入调查,却因毫无所获而草草结案。如此怠懒无能的行政及执法单位,等于坐视凶嫌再犯,他们没有责任吗?
冰山不是一天造成的。中捷杀人事件后,立即有精神科医师跳出来喊话,要求社会给予失序者必要的「社区支持」。这类人权高调说起来容易,但反过来问,政府对于与失序者共存的社区,提供了应有的支持与保护吗?以性侵为例,美国的《梅根法案》规定,各州应建立性侵或性骚犯的档案,并向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区公开相关资料。反观台湾,政府只想极力摀住媒体的嘴,这到底在保护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