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电子支付串联 即将成真
两岸「支付宝」有望串联支付。立法院财委会9日完成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修正案初审,允许境内电支业者可协助境外电支机构,在台从事代收付款项、储值、汇兑及买卖外币业务,也可能双方合作串联,第一家采核准制,后续再增加同一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对象,可迳自合作5个营业日送备查即可。
举例来说,若某台湾电支业者与大陆支付宝合作,可协助国内消费者储值支付宝,此合作案必须取得金管会、中央银行及相关单位核准,但若同一电支机构要跟微信再采取同样的合作模式,就可以直接开办,五个营业日内报主管机关备查即可。
另外,就是新电支管理条例增加负责人资格条件、兼职限制等规定,也就是外界说的「胡亦嘉条款」,母法在立法院完成三读后,将授权金管会订定子法,即电子机构负责人须具备的积极及消极资格为何,预计2021年首季可公布。
街口电支、街口金科的负责人胡亦嘉,今年因为坚持要推出以电支连结基金投资的托付宝,多次冲撞金管会法制,公开指控金管会,在9月29日遭金管会以「遵法意识薄弱」、意图利用三方架构安排脱法行为、规避监理、严重误导投资人、未以诚实信用原则执行职务,严重破坏公司内控、严重破坏公司代理人制度等「严重字眼」,解除胡亦嘉在街口投信的董事职务。
金融业从业人员被金管会解职后,三到五年内不得再任职金融业,明年3月电支机构子法上路后,胡亦嘉是否就当然被解任?银行局长庄琇媛表示:「还不一定,仍要看子法如何订定」。
即金管会还是给了胡亦嘉「观察期」,并未打算赶尽杀绝,若胡亦嘉有明显改善,强化遵法意识,可能在负责人资格条件订定时,可有较大的解释空间,不一定要连带解任胡亦嘉在街口支付的负责人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