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一家人》金门教案的教案
《鹭江报》。(作者提供)
厦门大学汪毅夫讲座教授因研究「湄州教案」的需要,以「金门教案」相询,我第一时间转向好友陈国兴请益,但话没讲清楚,让他下意识以为我在寻找关于金门的教学方案。
在了解我是想找与西方教会在金门发生的冲突事件有关的公案材料,而非教学课程设计方案之后,博览群书的国兴兄马上找出了洪卜仁的《厦门旧报寻踪》,该书在论及《鹭江报》停刊之谜时,谈到一桩发生在1904年的金门教案始末。
事件的经过是,1904年夏天,当时隶属泉州府同安县的金门,发生了一起农民与牧师的司法纠纷,县丞李受禄(字笠人)主持正义,勇敢地判牧师败诉。这一判决惊动了英国驻厦门领事馆,立即向福建省宪施加压力,要求重审。省宪明知金门教会不对,李受禄是秉公办事,但怕得罪洋人,改判农民败诉,并在10月2日将「与洋人意见不合」的李受禄调离金门,以满足英国领事的要求。
我循线找出《鹭江报》的原始文献,看到第86册(12月11日)一篇名为〈金门分县李贰尹之去思〉的报导,说金门分县李受禄奉命与兴化府经历彭恒祖互调,因其宦橐萧然,「不得已留眷金门,只身前往」,地方仕绅感戴他「每遇民众与教会交涉之案,尤能据理力争,秉公详办」,纷纷替他抱不平,请留不成,「排日筵饯,赠诗颂德者,不下数十人」,四境乡老公送匾伞,有「万家生佛」、「政平讼理」、「守正持平」、「借寇同情」等字样,可见这位李副县长的深得民心。
同一期的《鹭江报》还刊出李受禄调往兴化府,行前留别浯江诸绅所赋七律二章,诗中有「兴学有怀空热血,辟邪无力奈卑官」二句,前一句自注:「募设金门小学堂,甫有头绪」,后一句则交代:「洋教四案,皆诬陷平民……,始得持平了结,致被挟嫌诬款登报」,看来从他1903年调至金门服务的一年多里,经他审理的金门教案就有四起之多。
当时《鹭江报》的编辑冯葆瑛,1903-1904年间担任过金门浯江书院讲席,他肯定李受禄的政绩,并感慨他的遭遇,公开于报端和诗以答,上引李氏二句,他以「祇此寸衷思报国,岂因五斗竟辞官」加以呼应,前句也有注云:「倡设学堂,慨然有兴国之志」。
就在〈金门分县李贰尹之去思〉的报导以及李、冯唱和诗作见诸报端之后,很快引起回响,不少读者投书报社,冯葆瑛从中挑选了张茂椿、张寿椿、张荣椿三人的〈和金门李笠人二尹受禄氏留别原韵〉登在《鹭江报》第87册(12月21日)。
不料此举竟又触怒教会,《鹭江报》总经理兼主笔山雅各随即又在第88册(12月31日),发表一篇〈顷检本报八十六册见李受禄留别七律二章中有辟邪异端等句甚为诧异乃次韵以驳之〉,其中有云「本是和平思益国,何来谤讟出居官」,严词驳斥,甚至又以总经理的名义下令不准《鹭江报》再刊登与金门教案有关的内容。洪卜仁先生说有人认为《鹭江报》后来停刊正是出于「载金门教案失实,英领事请厦门道封禁」的缘故,但真相如何,仍待深入研究。
关于一百多年前的「金门教案」,除了厦门的《鹭江报》有相关记载之外,南洋的《叻报》第6537号(1903年9月23日)也有「金门访友函云:金门在籍绅士陈某等,联控教民沈某毁辱神像一案,历登前报,当时案中因牵连教士邵某一名,各教士亦联名互控,几成交涉大案……」的报导。
我在想,虽已事过境迁,但关于多起「金门教案」,以及曾筹设金门小学堂、「留眷金门」只身离浯的李受禄,还是值得关心金门教育史、金门宗教和谐发展的老师们为之制作教案,还原历史真相才是。(陈益源/成功大学中文系教授)
本文来源:《金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