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未列查缉专刊因地院没发文? 新北院:警政机关自行决定

立委昨(13)日揭露林秉文未被列入警政署要案查缉专刊,刑事局回应因新北地方法院未协请发布查缉专刊,但新北院今天表示,这是警政机关自行决定的,新北院已发布通缉并通知警政署。(资料照)

林秉文因涉入「88会馆」负责人郭哲敏洗钱案开庭未到被发布通缉,立委昨(13)日揭露林秉文未被列入警政署要案查缉专刊,刑事局回应因新北地方法院未协请发布查缉专刊,但新北院今天表示,这是警政机关自行决定的,新北院已发布通缉并通知警政署。

涉及郭哲敏地下汇兑洗钱案的主谋之一的林秉文,在侦查时获谕知300万元交保,但案件移审后他多次开庭未到,被认为已弃保潜逃逃亡而发布通缉,目前下落不明,却于8日上网大放厥词更称「回去时间我决定」,引发哗然。

立委黄国昌昨天揭露,林秉文未在查缉专刊上,质疑司法机关对于林秉文未到案查缉态度消极,刑事局昨天称新北地院迄今未曾发文协请刑事局发布要案查缉专刊,所以在官网上未能查询到,但不影响其通缉身分。

新北院对此今天回应,去年12月27日对被告林秉文发布通缉后,同日即传送电子档及分别寄送通缉书予内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请协助缉捕归案法办,并将副本抄送台湾高等检察署、内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单位,而内政部警政署亦已公布于「查捕逃犯网路公告查询」平台。

新北院说,关于公告于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重要紧急查缉专案」部分,因依警政署订定之《警察机关犯罪及要案资料通报作业规定》第9点、第8点规定,司法机关发布通缉暨协寻资料,由司法院及法务部每日迳以电子档传送内政部警政署,再由警政署资讯室转录「查捕逃犯处理系统」资料库,并由接获通缉书的警察机关负责线上核校。

新北院说,依照警政署《警察机关犯罪及要案资料通报作业规定》,各级警察机关送刊之要案(紧急)查缉专刊暨要案协寻专刊资料,经警政署核定后输入「查捕逃犯处理系统」,并通报各警察机关转知迳自该署知识网-警政知识库中「要案(紧急)查缉专刊」功能及刑事警察局网站查询。

新北院指出,地院已将上开通缉书寄送内政部警政署,并透过司法院传送系统传送电子档,是否登载于上开「重要紧急查缉专案」,属警政机关依前开规定自行斟酌处理,媒体报导需由新北院另行发文刑事警察局始得刊载上开专案,尚有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