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文未列重要查缉对象!刑事局、新北院互踢 网站查无原因曝
▲林秉文潜逃遭通缉。(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以升、庄智胜/新北报导
涉及88会馆的林秉文交保后于审理期间四度无故未到,因此遭新北地院没收保释金并发布通缉,但民众党立委黄国昌13日质询时却抨击,刑事局的「通缉犯查缉系统」完全没有林秉文相关资讯;对此,新北地院今(14日)做出回应,发布通缉当天即传送电子档予内政部警政署,并由警政署公布于「查捕逃犯网路公告查询」平台。但实际查询,该平台却需要林秉文的身分证字号才能查阅公告资料。
黄国昌指出,林秉文自去年12月27日遭新北地院发布通缉以来,刑事局的「通缉犯查缉系统」却无法查询其相关资讯,质疑是否反映管理疏失或通缉资料未即时更新的问题,并进一步指出,林秉文能够在社群媒体上公开发声,但警方的追缉行动却因系统漏洞受到影响,这恐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对此,内政部长刘世芳坦承,刑事局查缉系统确实未显示林秉文相关资讯,并承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改进和修正。刑事局也于13日晚间澄清,林秉文的通缉资料早已登录于内部「查捕逃犯系统」,并可透过M-police系统查询。然而,由于新北地院并未协请发布查缉专刊,导致未显示于公开查询平台。刑事局强调,一切作业均依规定办理,绝无隐匿情事,并已指派驻外联络警察全力依法追缉,秉持毋枉毋纵精神,维护社会安定。
新北地院今(14日)回应指出,113年12月27日即对被告林秉文发布通缉,同日即传送电子档及分别寄送通缉书予内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员会海巡署侦防分署,请协助缉捕归案法办,并将副本抄送台湾高等检察署、内政部移民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等单位。而内政部警政署亦已公布于「查捕逃犯网路公告查询」平台。
关于刑事局之「重要紧急查缉专案」部分,因依该署订定之警察机关犯罪及要案资料通报作业规定第9点、第8点规定,司法机关发布之通缉暨协寻资料,由司法院及法务部每日迳以电子档传送内政部警政署,再由该署资讯室转录「查捕逃犯处理系统」资料库,并由接获通缉书之警察机关负责线上核校;各级警察机关送刊之要案(紧急)查缉专刊暨要案协寻专刊资料,经该署核定后输入「查捕逃犯处理系统」,并通报各警察机关转知迳自该署知识网-警政知识库中「要案(紧急)查缉专刊」功能及刑事警察局网站查询。
新北地院表示已将上开通缉书寄送内政部警政署,并透过司法院传送系统传送电子档,是否登载于上开「重要紧急查缉专案」,系属警政机关依前开规定自行斟酌处理,「报载需由本院另行发文刑事警察局始得刊载上开专案,尚有误会。」
但《ETtoday新闻云》实际登上警政署「查捕逃犯网路公告查询」平台,却发现除了输入「林秉文」外,还需要再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字号」,因此一般民众根本无从查询该笔「逃犯通告」。
▼警政署查询平台需输入身分证字号才能查询逃犯资料。(图/翻摄警政署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