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 特教学校藏配电场 迁移费乔不拢

新北特殊教育学校向新北市议员蔡淑君投诉,去年1月7日林口南势里5000户大跳电,台电人员到校抢修,校方才得知学校地下室竟藏有台电高压配电场。(陈慰慈摄)

新北特殊教育学校向新北市议员蔡淑君投诉,去年1月7日林口南势里5000户大跳电,台电人员到校抢修,校方才得知学校地下室竟藏有台电高压配电场,怀疑和5年内5教师罹癌有关,其中2位已过世,希望台电能迁移。台电则回应设备电磁场极低,对人体健康无影响,将再拜访校方协调迁移事宜。

蔡淑君说,师生担心电磁波可能有危害,希望台电迁移,但协调过程中,台电去年11月称外迁费为380万元,台电和教育局各负担一半,去年12月改口要500万元,今年2月又称需1363万元,她合理怀疑台电根本不想迁。

台电表示,配电设备电磁场数值约5至30毫高斯,对人体健康无影响,也远低于环保署公告「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及电磁场暴露指引」规定的833.3毫高斯限制值以下。依据国际非游离辐射防护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国家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等国际组织研究,无证据显示极低频电磁场对人体健康有影响。

至于迁移费用是依台电公司「营业规章」第70条规定「配电场所应尽量避免迁移,如确有迁移必要,且经台电检讨供电技术上无困难,申请人应另行于原供电范围的建筑基地内设置适当的配电场所及通道,并负担供电线路迁移工料费的半数」办理。

校方透过教育局表示,近年来校内同仁有罹癌状况,虽无法得知是否与高压电设备有直接相关,但学校期待基于管用统一原则,盼台电能另觅他处置放高压电箱,原场地交还学校使用。

教育局建议台电应规画合适迁移地点,以符管用原则,原场地交付校方管理。迁移费用应由台电全额负担,如涉及校内使用部分则由教育局协处。